禁止在太原活動房內檢查火災。在使用過程中說“四個不”:
1.預制房內不得使用電飯煲、電爐、電熱杯、電熱棒等電加熱器;2.太原活動房屋內部無混亂現象;不要在手機充電區堆放易燃易爆物品;3.太原活動房不作為危險品倉庫或配送室使用;4.禁止在配電室內給電動車充電,禁止使用鹵鎢燈取暖。
(1)
1.禁止用明火烹飪食物、燃燒香燭和在床上吸煙,煙頭應裝滿不可燃的器具。避免明火或高溫接觸木膠合板、聚苯乙烯稀釋劑、聚胺潤滑劑等引起火災。
2.太原活動房必須安裝防雷裝置,鋼結構必須接地。
3.禁止使用軟木房金屬作為焊接接地線,禁止使用電焊、氣焊和彩鋼膠合板的直接切割和焊接。
(2)禁止儲存煤油、汽油、Tena水和其他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以及其他易燃雜質。國會大廈不能用作危險品倉庫,也不能存放摩托車、電動汽車或氣瓶。
(3)作為集體宿舍的移動板房,每一扇門窗都必須隱藏在外面,
單扇門和兩層住宅的窗戶可以用雙開門代替。當口罩堵塞通道時,室內床的布局必須合理,不得及時清洗任何物品,留出安全通道,確保通道自由。禁止私人設置“房間中的房間”
-是的。
(4)移動的建筑物和建筑物之間的安全必須超過5米。單個移動房屋的表面不應太大,每排也不應太長。避免城市火災。
(5)根據GB50720-2011《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活動板房應配備二氧化碳滅火器、ABC干粉滅火器和消火栓。應安裝消防水池、壓力泵和消防栓,并配備水槍和消防軟管。還應提供消防水池的容量和消防軟管的直徑,以確保消防用水的流量和壓力滿足自助服務的要求。
(6)在太原活動房中安裝電線必須符合法規要求。
1.所有電線應連接清楚,并覆蓋不燃管槽。電線不應安裝在天花板上,以消除電線雜亂的現象。
2.燈具應與面板墻保持安全,熒光燈應使用電子鎮流器,而不是線圈感應鎮流器。
3.穿過彩鋼墻板的電線應覆蓋瓷管或其他不燃塑料管。由于開放式墻板和暴露的聚苯乙烯,電線必須在沒有套管的情況下通過墻壁與之接觸。當電線因過載、短路或接觸電阻過高而起火時,“火蛇”不可避免地會導致稀釋的聚苯乙烯燃燒,引發火災。
4.每個移動面板單元和房屋都配備了合格的優質防漏開關和短路過載保護開關,在發生漏電、短路和過載時可以及時切斷電源,防止電線和電器著火和重定向|燒毀面板房屋。